活埋人是需要技术的。
我外婆小时候见过。几个落单的少年士兵被民团缴了械,然后在枪口的威逼下给自己挖墓坑。见差不多深了,民团的人用䦆头使劲砸那几个少年,有一少年哀求:别打了别打了,我们自己跳就是。
几天过后,那坑底下还传来哼哼唧唧的声音。民团知道了,就往地面上浇几桶水,又用石磙子碾了几趟。
外婆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人道主义者,她每提起这件事儿,就骂那民团的人太坏,一定要遭报应。
她的亲哥哥也死于乱兵之中。应该是内战时期,做零售生意的我那舅爷跑到湖北进货,返途路过襄阳,被国军哨卡拦下。按照外婆的说法,他雇了一个挑夫,挑的货中有电池,在当时极为昂贵稀缺,对方就起意杀人夺财,污指他是探子。
在被押赴刑场的路上,舅爷大声哀告目击者,一遍遍讲述自己的姓名和籍贯,以求能给家里报个死讯。
接下来,我外婆和我大舅的说法就有点分歧。我外婆说,我舅爷雇的那脚夫逃回老家后,告诉了她家。而我大舅说,是现场其他目击者讲述了我舅爷死前的情状。
我舅爷被杀的时候还没结婚,还是个青少年,按现在最时髦的说法,算一缕后浪吧。我外婆后来活到89岁,一生经历了各种型号的乱世,亲哥哥被杀,为毕生至痛。
这可能是她对少年士兵被活埋的场景,历经半个多世纪仍愤愤不平的原因吧。乱世,人命不如狗。无数个舅爷猪狗般任人宰割,掌笔研磨的文人,则竭力从历史中揉搓粉饰,弄出一堆盛世太平和纲常伦理出来。
鲁迅从中国历史看到“吃人”两字,这要放到今天,分分钟被举报封号。只有相信江山秀丽,物美人丰是历史的主流,爱国主义才有立足点。鲁迅太偏激了,我读了他不少东西,感觉他很难符合教科书上对“爱国者”的定义。
历史的残忍,不仅在于会活埋人,软埋人,让人畜生一样死去,又像垃圾一样掩埋,还在于它会给人以错觉,让人们误认为身处的时间和地点,已与旧日的暗黑彻底切割。
一百多年来,从李中堂大人到中华田园战狼和公知们,都会声称正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,乐观得就像一群二百多斤的孩子。
我却常常想起外婆,还有那个未曾谋面的舅爷。你们所爱的国,是如何对待他俩的,我记得清清楚楚。
要知道,那些被活埋在墓坑,被饿死在沟壑,被冤死在刑场,甚至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倘若得不到安息,活着的人们,也得不到真正的安宁。
无数枯骨,随时会从被遗忘的角落里伸出双手,抓住后辈的衣襟,让他们迈不开狂浪的步伐。
当我看到陕西靖边县79岁老妪被亲生儿子活埋的新闻,并没有感到太过愤慨。当然她被一群责任心远超平均水平的警察给救了,即便是她被活埋而死,也远非农村失能老人最悲惨的那一类。
有个成语,叫生不如死。
别听一些人扯淡什么农村世风日下、道德沦丧,农村的世风和道德据我所知,现在反而是最好的时候了。你所能读到的任何吹嘘传统美德的书籍,都是垃圾。
传统美德要求“尊老爱幼”,只是因为在农业社会里,尊老爱幼太难了,尊老爱幼的人太少了。传统乡土上的中国农民,几乎每一天都在被暴政、兵灾、匪患和饥荒威胁。因此,一户人家要想存续基因,在遇到危机之时,最先被牺牲的就是老弱病残幼。
老人丧失劳动力,却还要吃饭,倘若残疾失能,又必须牺牲一个劳动力去照顾。久病床前无孝子是对的,如果非要做久病床前的孝子,那么一家人都得饿死。
溺婴和卖儿卖女也是同样逻辑。被求生本能所困的人,没资格奢谈道德。一些智商欠奉的人又会攻击我在为这些辩护,我也懒得理会,但须知,你我都是溺婴者和逃荒者的后代。我们享受现代化的产房,为营养过剩发愁,最多只有二三十年的时间。
那些拖统计数据后腿的人们,就没这么幸运了。为本文安全计,我就不再列举什么案例了。反“尊老爱幼”的案件太多了,拿小孩来说,杀死智力障碍和重疾孩子的父亲,抛弃和残杀刚出生婴儿的母亲,新闻上一直有。
对付病残的老人,子女们——尤其是儿子们最常见的办法,就是任其自生自灭,这在大多数人口超过五百的村庄,都不少见。
从我恶意的揣测来看,马某之所以要活埋母亲,还不是因为母亲病太重,而是因为她病得还不够重。最新的消息是,经医院检查,马某的母亲并非警方初次通报所谓的瘫痪,而是去年年底摔过一次后腿脚不便。她现在肌力四级,而瘫痪者为0级,正常人为五级。
从马某妻子报案称“瘫痪婆婆”失踪来看,这家人就没给婆婆认真看过伤病,更谈不上治疗做康复。倘若她真的是瘫痪,儿子“合法”地促她速死就简单多了,根本用不着活埋。
每一年,有多少农村老人忍着饥寒病痛,死在自己的排泄物里?这个没有统计数据,我也不想列举我知道的个案。在中国几千年绵延的生殖链上,底层老人被牺牲,原本死不足惜。
事实上,他们也甘于被牺牲。在乡村,老人们最操心的,往往不是自己的高血压和心脏病,而是儿媳和孙媳还没娶。村里最大的癌症不是肝癌胃癌和食道癌,而是繁殖癌。
回到杀人嫌犯马某,被他活埋的母亲七十九岁,他也五十八岁了,妥妥的老年人。倘若他手里没有攥着几十上百万的存款,或者一个月拿好几千退休金,他能否安度晚年,都要看子孙的脸色,可谓自顾不暇。
现在,老母亲“瘫痪”在床,对整个大家庭的影响是毁灭性的。如果马某要找儿媳妇,仅凭这一条,便会增加两个加号的难度。
况且,马某母亲改嫁过,晚年之后又回到初婚生下的两个儿子身边,很难太招后人的待见。她的户口被改嫁那次的婚姻迁到外地,又一直没回迁,这意味着她连靖边当地一个月一百多元(或许只有几十元)的农民养老金都拿不到,她又有俩儿子,五保户当不上,乡镇养老院也去不成。
她被活埋,固然是大儿子太奇葩太狠毒。但她老而赤贫,除了赖住儿子养老别无他法, 也是一大主因。
如果中国只有一小部分老人深陷类似困境,那可以说他们无能,但事实不是。
如果中国所有老人都深陷类似困境,至少形式上看上去也公平,但事实不是。
几十年来,上面一方面批判“养儿防老”是陋俗,过时了,来为计生张目,什么只生一个好,儿女都是传后人,政府来养老什么的。另一方面,从法律到文宣,又不断加码鼓吹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,将城乡底层老人的养老重担,推给他们的后代。如此悖谬,即使发生更荒诞悲惨的案件,都应在情理之中。
我不准备谴责马某。事情闹这么大,证据事实又太清楚,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免不了的,他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。再骂他,就如同朝西北风挥舞大棒。
我更想提醒一下读者诸君,不要假装你生活在多先进、多文明的时代。如果你自忖老了之后,住不进免费的干休所和疗养院,那么趁年轻,多赚点钱吧。被饿死,被啥病折磨死,都比活埋难受多了。
最后,最最重要的是,戒掉传统美德和繁殖癌。老大不小了,你要学会掩饰你的智力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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